本人是在外资企业上班,合同是和第三方签的,是在商场做化妆品销售的,我已结过婚,未孕。合同马上到今年的10月份到期。现在公司已商场领导告之我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要我主动写离职报告。我是不会写的,我只想等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或者公司开除我,这样我就可以拿失业救济金了。现在公司逼我辞职,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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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保留公司逼你辞职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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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问题,不写就是了,注意正常上班,遵守劳动纪律,不要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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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法定理由,不可以随便让你辞职,所以你千万不能主动写辞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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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动写辞职报告就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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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