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新房装璜,熟人介绍一个木工师傅,他带了一个同伙的两人一起到我家做木工,材料是我们买的,他负责做整个木工,钥匙也交给了师傅,报酬以工日计算,因为当时他们说无法估计多少工,当时我们也没有签下任何合同,干了两天,另一个木工不小心摔伤了腿,我们当时就把他送到了医院,医药费也是我们给的,现在还需要不断的治疗,我想请问律师一下,像这样的问题应该怎么解决?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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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样的问题 农村很多 是属于加工承揽法律关系一般你们无需承担那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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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由你们承担,如能证明他的干活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你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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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明你与他们之间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加工承揽关系,则你就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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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