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2010年5月28日在位于浙江温州市****镇坂塘工业区沙洪路***号的浙江**科技印业有限公司上班,做印刷学徒工作,未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存在,我于2010年7月1日向公司提出请假被拒绝,后又于2010年7月5日再次提交离职申请,之后我就回家办事了,2010年7月18日来到该公司上班一天后,在19日上午,公司负责人以旷工为由将我开除并贴出除名通告,并且拒绝结算工资,我于19日下午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投诉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需要60个工作日来处理。现在公司不支付我的工资,我就没有生活费了,请问我该怎样以最快的时间解决?可不可以去法院告他们?还有打官司需要的费用由谁来支付?

其它综合
2010-07-19 20:54: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