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同事应为要买房向我借了六万元钱,说好一年后归还,结果他借了以后就离开了单位,不知踪迹,去年我起诉法院,但应为找不到人而无法解决,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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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诈骗罪要具体分析。如你同事虚构事实,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借款,则涉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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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户籍信息,以及财产情况,然后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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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借款纠纷不属于诈骗的。借款纠纷法院不会无法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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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前没有证据证实他是以故意占有为目的向你借钱,不构成诈骗罪。可考虑聘请律师为你调查此人的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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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的,只要在上海,可以委托律师帮你查找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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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构成诈骗的,如果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关键看对方有无财产。并且你还是早点拿着判决书,否则过了时效,就丧失胜诉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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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你到单位调取下其真实信息就好。知道名字也可以让律师查找其真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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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找你同事的身份信息,向法院起诉,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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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是上海人,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到市公安局调查他的户籍信息,向法院起诉,积极寻找对方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再拖的话恐怕因为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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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是上海人,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调查他的户籍信息,向法院起诉,积极寻找对方的财产线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再拖的话,因为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使你丧失了胜诉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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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