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出售房。通过中介介绍找到了买家,而后就签订了居间协议并收了定金。约定两个月内签订买卖合同。可现在期限已过,买家迟迟不愿签买卖合同。我们也已经通过中介公司给买家发去了催告函也无用。现在下家既不愿签买卖合同,也不和我们联系。而中介公司就以双方没有协商好为由扣着我的产证。还说要给下家(买房)两个月的上诉时间,过了两个月下家不上诉的话才能把产证归还于我。还说我们的居间协议是无效的。理由是,产证是三个人的名字,而居间协议签的是我一个人的,另外两个人的名字是我代签的。(可当时中介让我书面承诺过,我要对代签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我们自己也有书面的委托。)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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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协议有效,现在是买家违约,你没有过错,你有权解除合同,拿回你的房产证。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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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合同有效。
2、如果买家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支付价款,可以解除合同。
建议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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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居间合同有效,你依法受委托签字是可以的。
2、中介押产证,如你们无此约定,则应返还给你。
3、二个月已过,签订时间已逾期,如你们有这方面的违约约定,可以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4、对方与你未签有正式买卖合同,你当然可以收回产证,寻找新的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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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