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和前夫离婚,2007年又来找我,为了孩子又接受了他,可今年他在外边又和他的初恋搅在一起,我们又分开.女儿刚九岁.当初离婚由于我的生活不是很稳定,小孩就由他抚养,我付生活费.但其实一直都是我和我的家人在带,现在我想要变更监护权和一次性付完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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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对方协商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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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的设定应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对孩子的人身.财产的保护,如果对方确实有不利于孩子的行为或其经济不好,可以申请变更,但是孩子的抚养费得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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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有证据起诉到法院实现的可能性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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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