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我住院期间,将家里的一切财产、户口簿、我本人的身份证都拿走了,现在居然还将我告上法院,要求离婚。请问我有可能把部分财产要回吗?住院的费用现由我父母代付,那么住院的费用是由我们夫妇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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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可以要求对他少分,并且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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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你肯定有机会要回。住院的费用作为生活支出可以从共同财产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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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住院的费用属于共有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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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住院的费用应夫妻共同财产支付。
请与我们联系,极积应诉才对。以保障你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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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把部分财产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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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些财产你都可以争取,但是离婚案件我建议你聘请律师介入,以最大限度上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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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