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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的人(我父亲)是名司机,受雇于A单位去B单位(锻压厂)拉货,在B单位仓库不慎被1.6T重的铁块砸到脚,伤情严重,右脚大脚趾旁的那根被去掉了,后续还要二次手术——脚掌上植皮。 当天A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出于人道,垫付了1万元整,但这也仅仅是3天医药费的1半。而B单位在过去的4天没有任何回应,想请问下B单位应该负多少责任,我应该怎样去进行理赔。 说明:B单位装卸货都是由司机去弄的,而不是单位自己的人。

保险纠纷
2010-07-19 1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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