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和女婿离婚,两人婚后曾贷款买房买车,都是岳父岳母签字做的担保(岳父是某贸易公司法人代表)。两人后将住房抵押贷款,担保人也是女方父母。另:2009年6月,女儿注册成立某贸易公司,其父是股东。该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期限9个月。现夫妻两人感情破裂,女方打算与男方离婚,又担心其父母受牵连,父母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特在此留言,盼律师对此进行分析,指点和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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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是有一点复杂,不过思路稍作整理应该没有什么担心的.
夫妻两人婚后的财产有:房、车及公司股权。房车系贷款所购,离婚时应对房和车的价值进行评估,净值部分才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分割补偿,即便岳父母担保也不会牵连其中。另一部分共同财产就是公司的股权,离婚时如不能协商一致,也应对公司的股权进行评估,股权价值进行分割,也许剔除债务后,股权价值为零甚至负数,这也牵连不上岳父母。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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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婚后所购置的房屋和车辆,除有证据证明为婚前财产购买外,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为一个人的名字,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予分割。分割时如果双方均希望取得房屋或车辆的产权的,可以在房屋净值(去掉未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部分和尚未归还银行的贷款本金部分)范围内通过双方竞价方式决定产权归属,取得产权的一方应补贴另一方房屋净值的一半款项,并负责归还剩余贷款。如果女儿注册的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一人公司,公司财产与其个人财产无法作明确区分的,女儿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女婿也应对女儿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该公司组织形式和产权情况清晰、独立,与女儿的财产没有混同现象的,对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如果上述贷款的的担保人是父母的话,则无论女儿女婿是否离婚,父母都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担保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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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