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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刚到一个新单位上班一周,这日单位司机在路上与一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领导指派一个负责人和我父亲一起去处理此事陪伤者去医院,当时情况紧急,与父亲同去的人,狡猾溜走借口拿钱,让我父亲独自与受伤家属前往医院,到了医院,伤者家属已经叫了好多人堵在医院门口,一开门就不分青红皂白的将我父亲围攻打了一顿,被伤者父亲扇耳光,还被众人踢了数脚。实际上,我父亲与肇事司机认都不认识,只是说协助他们一起到医院尽快治疗。发生这样的事,110也来做了笔录,对方当事人并未出现,而是找了一个人代理他。派出所说没有打残、打死,也就结案。受此事刺激后,父亲现在在家里沉默寡言,精神上一直压抑着。而父亲新单位的领导和本应一同前往而溜走的人,是否在此事上也要负相应的责任?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还是方法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民事相关
2010-07-18 17: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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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