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尊敬的律师: 你好!2010年7月10日,7点左右,当事人和五六个朋友在云南省蒙自县天源大酒店用餐后回家时踩到酒店道路的油水摔倒伤到脚,因当时认为只是摔倒轻伤,并没通知酒店经理及当值负责人。其后到小门诊包了草药。至到2010年7月13日还没有好转,到云南省昆明市中医院照片,才发现骨折、骨裂两处。产生医疗费数万,并且不能上班工作。至今酒店方面还不知道此事。 请问律师,这个事件,酒店方面应该为此事负责吗?负责程度是怎么样的。请律师尽快回复! 谢谢!

损害赔偿
2010-07-18 21:45: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手指骨折算几级伤残
工伤索赔 32660
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是几级伤残
工伤索赔 12510
股权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
股权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交强险可以网上交吗
交强险哪里交
交强险可以网上交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