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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239省道左侧路段在维修,仍可通行,我方是主干道直行,而且是绿灯,对方是两学生然后是从修路的一侧闯红灯而过,我方注意到有人闯红灯,故有踩下刹车,见对方2人都已停车便直行,车速在60码左右,其中一学生突然开着电瓶车就直接冲出来,被我方的小卡车撞上,孩子还在重症监护病房住着呢,无法评伤残等级,而且现在交警队的责任判定下来之后我方的责任占55%,如果最后要打官司的话,我方赢得几率大概会是多少?而令我费解的是为什么闯红灯的一方的事故责任反而是小,我方责任判定为大? 所以我先需要咨询下这个问题其次,孩子现在还没苏醒,上海专家鉴定下来的结果是苏醒几率只有50%,就算苏醒后智力方面仍会存在残疾,然后对方家长开口后是要100W,我的问题是想知道这个赔付的话应该是按什么标准,所有的收费标准都有哪些?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我方的驾驶证是随买车时候买的宁波的,而且是农用车的驾驶证,我方人现在是在江苏,交警那边查过我方的驾驶证,是真的,这个如果要打官司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我方的判定?

交通事故
2010-07-17 18: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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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