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南通xx打工,今年老板要我承包。条件是无论亏损还是赚都确保我们的工资,但是合同里不包括社会保险。而且一般工伤也不负责,重伤他才管,当时老板说这是一种形式,只是加强我们的责任感,做一二个月看下子,不行就改。因为我在老板那里做了3年,比较相信他,所以我就签了合同。可是今年我们这里效益不好,老板一直说没有赚钱,开始拖我们的工资,以前是压15天,现在压45天,而且我觉得再做下去肯定也不行,就想解除合同,可是老板说我违反合同,要扣我的工资。
我在南通做了3年,没有社会保险,连路费办证的体检费都是我们自己交的,基本什么福利都没有,我就想咨询一下,我可以解除合同吗?我需要向老板支付违约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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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劳动关系不成和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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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工资老板违法,你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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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若老板没支付工资你完全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合同,不但不用支付违约金,且还可以向老板主张经济补偿,补交社保。你们是否有签定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仲裁解决。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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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合同 要求老板支付经济违约金 补缴社保 协商不成 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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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