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哥在今年7月头的时候报读了一门英语课程,当时报的时候他们也没说别的就叫我们签名交钱就可以读了。等钱交了以后我发现他们写的注意事项里面有一条“学员上课3次后不得更改学习科目,上课6次以上不得换人、改科目或换人后已上课程的费用需扣除,不得享受任何优惠,差额需补齐,多余差价不退现,可作为下次学习再次使用”。可是当我们去上第一节课的时候发现他们已经在上第10几节课了,我们根本跟不上进度,而且我们去的时候教我们的是代课老师,20:30就结束了,也没有按照我们课程的规定是18:30-21:00,事后我们去找他们说退学,他们不肯退,坚持让我们继续读下去,后来我们又上了两节课,虽然不是代课老师了,可是上课时间还是没有到规定的时间。
请问这种情况学费能退回来吗?
请问这种问题的话学费还能退回来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