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无续签合同)能否要求老板赔偿?
2。固定期限用工合同与无固定期限用工合同有什么区别?
3。固定合同签约时间为1年,续签2年,最后期满终止合同,能否要求老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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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补偿金而不是赔偿金
2、无固定期限用工,如果无法律规定的情形,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可以要求老板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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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如下:
1、如果公司按照原有工资待遇或更高待遇提出续约,您不同意续约,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提出不继约,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固定期限用工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合同,主要在于合同期限不同,相对于更好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3、第三点的内容,本人在第一点已经作了明确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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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原有条件或者更优越的条件下,个人不想续签合同,则无法要求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公司不想和你续签合同,则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
2、无固定期限用工,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3、答案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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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