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是事实婚姻,现在要离婚,男的外传与自己讲同村的女人有关系,现在想和她一起生活,当然我们没证据,现在提起离婚诉讼。二老下有二子,都是浙江台州黄岩农村户口,有二间房。还有土地,没有分家,大儿子结婚生子,为了造新房把户口分出去。而现在想问的是:“第一、男方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说感情不合,但都六十岁的人,可以吗(事实婚姻)。第二、在没有庭外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就一纸诉讼告上法院合理吗。第三、大儿子在没有分家的情况下,分户以后造的房子算不算家庭财产。第四、男方没有在诉状写家庭财产怎么分割的情况下。法院能受理这纸诉讼吗。”我们子女怎么办。谢谢你们帮我看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