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前每天工作七个小时,每月六天休息,但现在要求每天上八个小时,每月还是六天休息,每天多上一小时,人资说也不算加班,也不给补休,请问新要求多上这一小时,可以不上吗??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
1、公司工时制度违法,可要求支付加班班。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标准工时下加班费应按以下标准支付:(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