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这家厂是刚开的。我们上班4个月后被厂方无理解雇。但我们申请仲裁赔赏时,才发现厂家的“营业执照”正在注册:还没成功下来。。被仲裁告知:不受〈劳动法〉保护,不适用〈劳动法〉。。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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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厂家没有合法资质,因此这种情况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但你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可向法院起诉。
2.如果厂家营业执照未办理就已营业运转,还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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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劳动法,没有营业执照跟是否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必然联系。你要仲裁将其告知内容出具书面材料或写入裁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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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注册就不具备合法的用工主体资格,你与公司也就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只能算是与老板个人之间构成雇佣关系,但是雇佣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你没有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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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