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丧偶的离休干部7年前73岁时,在做了心脏手术以后家人对他一个人不放心,就托人找了个四十几岁的保姆。保姆来的时候说是每月300元钱,管吃住,因是熟人介绍再加上保姆的照顾也很尽心,就没有按照每月300元钱,而是需要钱的时候老人就给一些,比如期间她家里盖房子,老人给了她一万。另外老人还给她交了养老保险和一种商业保险。因为老人的房子地方比较小,现住一室一厅,卧室无法分开,但是有两张单人床,各住一张。几年前老人在本市里买了个二室二厅,但因楼层过高一直没去住。保姆曾经说过要与老人登记,以便老人去世后她可以有间房子另外还可以拿20个月的家属抚恤金。最近一年,保姆耐不住寂寞,在外与人偷情。不知是受人唆使还是自己动了心思,今天把她的娘家妈及哥弟都从农村叫来,要到老人家闹事。声称如果就此不再用她,就给十万元。要是还用她就伺侯到死,把后来买的那个房子给她。如果不行就带人来砸。目前就是这样,还没面对面的谈,只是电话中这样说的。
我们是老人的子女,我们应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老人今年80了,由于心脏病身体一直都不太好,期间并没有与保姆有不正当关系,而且没有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