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在山东买了一套房子,是我和丈夫出资购买。2003年孩子到哪上学,需要人照顾。于是就把婆婆和婆婆的现丈夫(丈夫的继父)接去居住,顺便照顾孩子上学。后来由于房价高涨,我就准备把房子买了,给婆婆及继公公另租房居住。一年以后,婆婆有病去世,继公公就回他儿女处。我想问,现在我想继续卖房子,继公公如果想参与分割房款,是否有权参与?另外,如果他要起诉,时效期2年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是他起诉之日算起,还是从婆婆去世之日算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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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权人来确定,需要帮助可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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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你什么房款?你的房产他应该分割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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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