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大毕业,07年初进入一家私人单位上班,从事农资销售工作,当时也没签订任何合同,由于求职心切,我也没有提出来,只是口头协议,工资按年结算,即一年两万元,外加一个月两百电话补助,一直到了今年初,我出于担心,主动理了一份协议,年底到期,工资依旧,老板签了字,同样也没交社保,到了这七月中旬,老板突然说这公司不想做了,要转行,可能下个月要注销,我从事的职业季节性比较强,现在正是旺季,被辞职也找不到工作,也只能等到年底,这样的话,我该怎么办,工资怎么结算,能不能提出补交社保和补偿金,另外要不要收集什么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