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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企业营业房,遇市政建设拆迁,要盖小区,如何赔偿我租营业房?我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租房合同齐全。营业房精装修:地板砖、扣板、隔断、墙面、空调、铝合金卷闸门、拉门、电话二部、宽带等。

其它综合
2010-07-16 17:39: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补偿装修费用,给与临时安置补助费
  • 《蚌埠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拆迁生产、商业经营性房屋,拆迁人应当按本条规定,向被拆迁人及被拆迁房屋使用人支付停业补助费。
      
      用于生产经营的,每月停业补助费标准按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4%计算;用于商业经营的,每月停业补助费标准按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0.6%计算。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其搬迁之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规定标准支付停业补助费;拆迁人超出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规定标准的1.5倍支付停业补助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停业补助费;拆迁人超出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除继续提供周转房外,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规定标准的0.5倍支付停业补助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一次性安置的,不支付停业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停业补助费。
      
      拆迁生产、商业经营性租赁房屋,其停业补助费的分配由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拆迁人将停业补助费中与原房屋租金等值部分优先支付给被拆迁人,剩余部分支付给原房屋承租人。停业补助费低于原房屋租金的,其费用全部支付给被拆迁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