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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在农村,和邻居因为通道问题产生纠纷,现在我父亲对他们提起了民事诉讼。该通道是我家侧门出来的路,平时我家进出是从侧门行走居多。通道块地的面积不足五平方米。2009年9月我家旧房改建,侧门的位置也在自家地基范围内往外侧移动了一些。我家和邻居之间本来已有结怨,邻居对于我家建房诸多阻挠,如不允许铲车从他们门前的路经过,不让我家在他们的房子空间上方搭脚手架等;后面直接在我家侧门外砌上一堵砖墙。邻居的理由是:他们现在房子所在的土地连同那个通道是他们从生产队买来的,还立了字据。我看了一下邻居的买卖字据,上面关于那块土地的图是一个草图,并不精确;而且字据上只有他们生产队内人员的签章,没有村委证明,也没有到乡镇土管所备案。另外,他们买卖那块地的时间晚于我家建房时间,我家旧房子建于1980年,他们是1984年从生产队买的地。现在邻居坚持认为通道上的地块是他们的,不让我们通行。我想问一下邻居他们和生产队订立的买卖字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家能争取到通道通行的权利吗?

其它综合
2010-07-14 23: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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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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