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某老人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某房产交由儿子继承;后又在律师事务所订立具有遗赠内容的律师见证遗嘱,将该房产遗赠给对其晚年生活扶养照顾很多的亲戚。 现该老人去世,请问该房产应由老人儿子继承还是由该亲戚接受遗赠?

继承
2010-07-14 21:43: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应由老人儿子继承.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该房产应该由老人的儿子继承。
    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以上法律依据可以看出,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中效力最高的,除非最后做出的遗嘱也是公证遗嘱,否则不能改变之前的公证遗嘱的内容。
    珠海谢律师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 公证遗嘱效力高。
  • 公证遗嘱为准
  • 以公证的为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