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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骑电动车回家,在家门口前20m处便打开转向灯准备转向。此时,后方一快速行驶于路中央偏左(违规行驶)的车辆从后方驶来,直面撞向我弟,致使我弟飞出车外被撞,且电动车被毁。当下立即拨打了110及120,事故现场已备案。经医院处理鉴定后,好在伤势不重,鉴于对方家庭困难,且认错态度良好,我弟已出院治疗。 但事后,肇事方据不支付医药费,并对车辆损伤不予赔偿。请问,在该事故中,是哪方责任,我方是否有法律理由申请赔偿?谢谢!

交通事故
2010-07-15 01:07: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不知道你是否已向交警部门报案?交通事故应该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侵权方及其交强险所在的保险公司的赔偿比例都是依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为依据的。你弟弟的伤情看是否能构成伤残等级,如果构成需要向对方要求残疾赔偿金,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都是法定的。赔偿数额每年国家公布一次。提醒你别超过了诉讼时效。
  • 你好!事故责任应由交警部门认定,你们当然有权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构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你们可先申请交警给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或直接到法院起诉。
  • 你这个事好解决。
    对方车辆有交强险,只要对方有责任,不管大小,你弟的赔偿,保险公司就能给赔了。对方穷富意义不大,因为你弟伤情不重。
    如果需要可联系本人。
  • 向法院起诉,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让肇事者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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