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律师代理费
(一)起诉离婚,需要委托律师代理的,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按500—8000元/件计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的比例费率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基本手续费500元/件,另按下列费率分段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
争议标的 收费比例
10,000元以下的 费率为6%
10,001—200,000元部分 费率为3.5%
200,001—500,000元部分 费率为2.5%
500,001—1,000,000元部分 费率为1.6%
1,000,001元以上的 费率为0.8%
(二)协议离婚,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协商收取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