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期最后一天下午,老师带领幼儿在胶垫的操场上玩球(老师已教育幼儿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两个幼儿不小心发生碰撞,其中一个幼儿摔到了,圆方领导与老师及时送幼儿进医院,并及时通知家长,确诊为手关节骨骺脱臼及一小片骨折,需进行手术,打了两根钢钉,缝了6针,老师与家长经过几天的陪同,孩子出院了,医药费花了7千多,医生说过一个星期后拆线,过两个月再做手术取出钢钉并缝针(这里的医药费现在还难预算),园领导告知老师上个月的工资与本月工资不能发,因为保险费的额数不够医疗费,除保险费后的医疗费由园方和老师那共同分担赔偿,如果发了上月工资怕本月工资不够赔偿,你说这合理吗?老师每月拿到的工资还不到2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