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私家车在一个三叉路口拐弯的时候,被一辆摩托车给撞了,法律上有拐弯让直行这么一说,所以这个案件当时交警立判定书的时候,在责任判定书上写“责任我7他3,车损互赔”,但是当时他口头说过10000以内的医疗费互赔,可是这条交警没有写到当时的责任认定书中。因为我的车是入的全保,所以当时没有立时给那人赔医疗费,当保险公司拿到这个责任认定书后,只赔偿给那人70%的医疗费。摩托车主觉得赔的太少,就起诉了,最初起诉的时候我问保险公司咋办,保险公司就说他赢了保险公司就全赔给他,到时候开庭的时候只需要我去露个面就可以,其他的事情都由保险公司做。
请问:摩托车主起诉书中有一条说,让赔偿他精神损失费2000元,那么我入的全保,保险公司也只能赔他70%,这事一拖就是半年,我夹在中间也没有办法,现在摩托车主索要精神损失费,那么如果我败诉,这个钱是应该我出?还是保险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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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交强险的, 该保险公司全赔的,反正你已经进入审判程序了,看法院判决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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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若入的是交强险,则保险公司应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若你入的是商业险,则保险公司不赔。只有在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法院才判决承担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法院不会支持,不用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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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三七开的话,一般没有精损的。。。。。。
具体可委托律师介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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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