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3就和妻子分居,在这7年期间 ,她以在外与他人同居,现我已经找到了自己彼此喜欢对方的她,所以才想起来自己没有离婚,现与妻子谈判协议离婚,可她不愿意,她希望自己现在年轻在外过着属于她自己的自由生活,等到老的时候回家来让我再来接受她,对于她这样的无理条件,我当然难以接受,当我说提出起诉离婚时,她又提出无理的要求,分割财产,虽然我的家庭不是很富裕,但现有一块地皮,因为这地皮是留给儿子的(儿子现有21岁)可她不同意,再说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没有为这个家庭尽点责任,也没有尽到一位做母亲的责任,她为什么要来这样强求要这块地皮,在这里,我真诚的期待各位律师的帮助,因为我确实不懂法,急盼回音。再之声明,我与妻子都不在内地生活,我们在不同的城市生活了几年,如果现在要办理这份离婚案件,是否要回到我们内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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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原地离婚,你还要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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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有分居的证据,主要财产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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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主要财产在哪?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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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有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证据;然后,到你妻子现在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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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涉嫌重婚罪了,对夫妻财产的分割要根据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因此地皮来源很重要,如果你妻子有过错,你可以获得赔偿!至于起诉地点,可以你们登记结婚地,或你妻子经常住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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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离婚 如果他有过错 可以在分割财产时 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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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