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1年,前妻单位盖了几栋楼,我们就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在部队,所以,所有买房子的票据及购房合同上都是前妻签的她的名字,但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2005年,我们协议离婚,我一次性给她几万元,房子和女儿归我。现在,她们单位正在给这几栋楼办房产证。我去办理时,她们单位物业负责房产工作的人说房子要落在前妻的名下,因为购房合同是前妻的名字,我想能不能凭离婚协议直接把房子落在我的名下?假如把房子落在前妻名下后,她不同意过户给我,我又该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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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先办到你前妻名下,如果他不给你过户,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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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与办证单位协商,如果不能直接办到你名下,只能先办到你前妻名下,再过到你名下。如果你前妻不同意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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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办到你前妻名下,再过到你名下。如果你前妻不同意的,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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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落你名下最好,但恐怕因为税费问题不好办理,不同意过户直接按婚后财产纠纷起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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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