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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与继母感情破裂,结婚十年,继母从小虐待我打我,做非常过分的事,如在厨房洗澡,在地砖上小便,从不洗碗,从不做家务等,外面有男人,跟父亲不同房3年,父亲早就提出离婚,继母因分给她的财产不满意而不同意,那天是因为我的叔叔来我家吃晚饭,继母看到叔叔来我家吃饭表现出不满,摔门,本来叔叔就因为知道她泼洗脚水在我门口在生气,叔叔一气之下踢开她的房门发生口角,继母指着叔叔鼻子骂,推了叔叔,在推搡间叔叔打了继母耳光,当时父亲和我极力阻拦,继母回抓叔叔致叔叔手臂出血,叔叔火大又打了一下继母耳光,继母后来叫来自己的家人,还拨打了110,继母家人知道是自己家理亏也没动手回打我们,时隔这些天继母说自己的耳膜穿孔,要去做伤残鉴定,可能是为了离婚想多要些钱,请问律师,我叔叔需不需要负什么责任,要负多大的责任,本来我们家是要和平解决的,可是继母做出来的事情是在让人忍无可忍

民事相关
2010-07-13 18:14: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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