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以相亲自愿结婚,新婚未满4个月,男方以各种理由拿走给女方的聘金,甚至把给女方的黄金首饰也拿去变卖。并且生活期间以各种无理的琐事,例如,上网就怀疑女方与其他男子聊天;自己得了感染病,在未经正规医院检查的情况下就断言是女方出轨,为了证明清白,女方立即要求男方同往医院检查,结果医院证实女方无任何病毒感染病,男方才罢休;后来,男方在女方的抽屉里偷看了女方的记事本,那是女方初中时喜欢的歌而写下的歌词,只要是识字的人一眼就看出是歌词而不是情书,却被男方当成是写给前男友的“情书”,并且拿去女方娘家同丈母娘理论,丈母娘一气之下骂了他一句,他立即不服而去,回家后便拿女方出气,拉下了家里的电闸,自己出门了,把女方一人留在黑漆漆的屋里...当夜回家就跟女方说“你把你的东西搬走,钥匙还给我”。女方实在忍无可忍当夜一人拿了点衣物就出门了,至今都未回去,对这样的婚姻绝望,无法同这样的男人生活在一起,现在下决心要和男方撇清关系,重新生活。问题出在结婚双方各请了酒席,但未办理结婚证,现在女方是否有权要求男方赔偿女方的精神损失?财物分割等问题,要如何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