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本人是2010届的应届毕业生。2010年2月左右和一家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是本人也报考了研究生。2010年6月底,本人接到了该大学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本人决定去读研。咨询了下本校的就业办,如果读研的话,需要和原来签的那家银行违约。本人和那家银行,多次交涉,对方提出高额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三方协议签订时写明。
本人现在非常郁闷。很多单位因为升学而违反三方的话,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而这家银行偏偏书,这事他们公司的规定。本人跪求各位律师,如果本人拒不支付违约金,会有什么严重的后果??他们会起诉我吗??麻烦知道的指点下或者说下应对途径,本人叩首拜谢..........
另外,档案在本人地方,户口本人一直保持原籍,上大学时候没有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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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三方协议中没有针对升学而造成的违约情况作特殊说明,只是含糊的写了一句“任何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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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三方协议来确定具体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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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详谈,您的事情比较重要,我不能轻率给您答复!
因为:1、我需要详细审查你与银行、学校的三方协议,这个是根本。
2、如果对方不起诉你,拖延时间,可能会影响到你的入学深造。
3、我们一定要占据主动地位,解决这个问题,研究生入学在九月,得尽快。
如需详谈。可以带来合同,我们可详细为您解答,根据我们的司法实践经验,提供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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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带上协议来本所,律师将认真的审核你的协议,并给出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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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代材料与律师面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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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你的三方协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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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