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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亲属去年12月份过马路时被车撞倒,当时肇事司机逃逸,30分钟后120赶到我的那位亲属已停止呼吸,事发72小时左右肇事司机被警察抓到。肇事司机的家属主动找到我们协商赔偿问题,最终达成了一致,进行了经济赔偿。 请问,是不是我们不起诉,肇事司机就不用付法律责任,不用判刑了呢,他还可以开车吗,因为我们有亲属近日看到那个畜牲又开车了!!

交通事故
2010-07-12 21:08:48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这要看对方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什么责任。如果司机负主要或全部责任并且造成一个死亡的话,是要刑事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 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
    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
  • 你好,应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你好,对方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对方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你可以要求公安立案。
  • 你们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可能终生禁驾了
  • 对方应承担刑事责任,您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求其刑事责任。
  • 应当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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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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