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十年,婆媳关系一直不好,最两年我老公都没工作在家玩,为了生活我向婆婆写了一张40000元的借款开了一个店,挣的钱都用在两个小孩子和老公日常开销上,现在婆婆要我们离婚,老公也同意了。但房产证之前是公公的名字,婆婆改成自己的名字,她说老公之前向她借过钱,总共10万元,现在她要我还10万给她,说房子不是我们的叫我快点搬。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有一份工作,我能挣取小孩子的抚养权吗?10万元钱要还吗?房子我有份吗(急)我家里条件没他家好,真不知怎么办,望尽快回复,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