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现在一个酒店工作,已经签订合同,过了试用期,然而签订的合同是不买社保的合同,他们另外给我们签了一个协议,就是社保的钱以现金200的形式发给我们,另,我的人事档案不在那个酒店。现在我想辞职,因为我找到了更好的工作,可是要我两个星期内到岗,我已经提交辞职申请。现在的问题是:酒店要我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可以离职,如果我没有继续工作够一个月就走,会有什么影响吗?我签订的合同算是临时用工合同吗?临时用工提前多久提出辞职算是合法的呢?
诚待您的解答,谢谢!
-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单位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追究赔偿损失
-
由于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你通知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就好。
-
单位不交社保,属于违法在先,你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