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下水道主管漏水,2009年末,3楼反应漏水,提出是4楼上水管漏水,要求修理,4楼把所有水管更换,4楼承担全部费用。2010年5月,3楼又漏水,从4楼根本看不出任何漏水现象,在4楼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3楼一面墙渗水发霉了,甚至断电,然后3楼找4楼解决问题,由于未来找到漏水点,3楼要求敲4楼的浴室地砖,为了找漏水点。从4楼知道情况,全部修好历时一个半月,原因是大家协商好的,担心装潢公司做的不到位,还会漏水,所以等4楼把整个卫浴间敲开,重新装修,做好地面防水,做好测试,确定不会漏水,再修理3楼的房间和电线。目前,4楼已经要求物业负责更换主管,并且负责把楼下房间全面装修粉刷,电已经接通,4楼承担所有的费用。但是3楼还要求赔偿不能出租的损失,经调解后,因为是出租房,提出1500元的赔偿,是否合理?主管漏水到底是谁的责任?在3楼业主提出赔偿2个月房租费5600元时,4楼表示不满,说3楼业主无理取闹,属于人身攻击吗?因为这句话,对方要求写道歉信,是否有必要?4楼是否可以提出共同承担维修费用(3楼墙面以及电线的损失,以及4楼为找漏水原因导致的物业敲地砖费,还有事后修补地面的费用)?

其它综合
2010-07-12 20:19: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先找出漏水原因,如果不是四楼原因,那么四楼不承担任何责任。
  • 您好! 因民事纠纷质疑对方的理由,说对方无理取闹,难以构成人身攻击,不必道歉。 至于漏水过错在谁,似乎也难以辨清,因此3楼的赔偿要求难以全部实现。
  • 1、谁的责任要看主管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由于某一户人家使用不当造成,由该户人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年久失修,相关费用应当由物业公司赔偿。2、各家的损失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 主要看漏水的原因在哪,如果是4楼房主的原因,4楼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物业的原因,物业应承担责任。可来电咨询!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