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没有儿子,只有几个女儿。为了女儿给自己养老,将自己的房子送给了其中的一个女儿。并将房产证改成了女婿的名字。不幸女婿犯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无法给老人养老。这时老人有权再把房子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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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把房子要回来操作性不大,自房产证改成女婿的名字时,房子便是他们的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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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索要房屋可能性不大,但老人要求子女承担养老所需费用及所有费用当得到法律支持。滨州志城律师李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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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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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女婿不同意给要回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可以和女婿协商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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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