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2000年购置了一套78.25的房产,由于种种原因产权人是我继母和我姐姐.现在我继母同意把她的那份在他们百年后给我,并愿意去公证处公证(产权人没变).请问万一我父亲走在她之前,我们公证的结果她能否推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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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新遗嘱也经过公证,可以推翻前一份遗嘱。建议现在就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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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之后也可以推翻,可以再写一份新的协议,公证后推翻以前的公证协议。
建议还是产权证上加上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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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推翻的,但也必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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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还可以通过公证程序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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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母做的遗嘱公证,她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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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父亲先走的话可以按这份公证先继承,若你继母反悔她只能处置她所有的部分,最稳的办法是将产权人现在变更到你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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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