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于2007年与辛集市**镇**村民谢**结婚。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常常受到他无缘无故莫名其妙的指责呵斥谩骂与恐吓。现在我觉得实在忍无可忍想跟他离婚。但他总要挟我说,我跟他离婚可以但是我的刚刚一周一个月大的女儿就算我去起诉他也一定会判给他。当然自从我生了孩子他就这么一直要挟我。我想询问如果离婚我幼小的女儿能不能判给我。在我的孩子两三个月大的时候,他就以孩子不懂事为由使劲打孩子的屁股。孩子给打得哇哇的哭。难道我是精神病患者孩子就不能判给我。想到他的要挟我的内心就极度的不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