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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工厂的员工,在我进厂的时候,厂里面要求我们员工进厂要签一份文件,就是进这个厂一定要做够三个月才能辞职,不然就自愿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做为工司的培训费,还画了手印!当时因为找了很久的工作所以就进了,但是进了以后却不能适应那里的工作,想出厂,现在问题在于我是不是真的要扣除一个月的工资?那份文件有没有法律效力?

公司企业
2010-07-10 18:09: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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