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的丈夫结婚两年多了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几次丈夫还对我有过暴力行为,还在语言上对我不尊重辱骂我,甚至还威胁我。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丈夫经常在外面很少在家,即使在家我们也是在吵架也没有什么感情,也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我现在要起诉离婚的话那么我父亲买给我们的车也是登记在他的名下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呢?婚后我父母又盖了一栋房子现在是作为养殖用的,名字是写的我的,但是并没有表明说是给我们的,那样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希望各位帮帮忙有没有什么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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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车和房子父母都是婚后赠送给你们,没有明确说是赠送你个人的,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如需要,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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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不好说,你爱人现在在那?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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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如你父母没明确只给你一个人则是共同财产,你父母盖的房子如没有证据证明是他出的资也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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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是共同财产,房子可以理解为赠与给你个人的,这样就不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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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