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一天下午5.30分左右,赵某某带着自己三岁幼儿经过鱼池去联产地劳动;一会儿赵某某发现小孩不见了,经过查找被淹死在鱼池。该鱼池是我2002年从社员户的联产地承包修建,承包期限20年,经营至2009年12月,2010年1月我又以收取8000元鱼池折旧费用由杨某某暂经营2年。现赵某某以鱼池未设警示标志、未安防护设置、监管不力等为由要求我、杨某某给予赔偿40%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请问我是否负责?

损害赔偿
2010-07-10 21:47: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由谁负责
2548
2022最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交强险赔偿标准
2022最新交强险赔偿标准
保险公司能做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程序
保险公司能做工伤认定吗
协警的五险一金是多少钱
五险一金费用
协警的五险一金是多少钱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