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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浙江义乌某村的村民 我村我所在的大队私自规定,外嫁的女儿不得分得土地征用款. 而我虽然已嫁,但户口一直都在本村未移出,并且我自己就是户主,我儿户口也放在我名下了.我在村里也有早年就分给我的田地.我就样的情想不通了,我的土地征用掉,怎么征用款我就没有了.我到政上去问了领导,他拿出一文件给我看,上面写着我这样的情况可以分50%,我儿子是属于有户口,没有田地也分50%,但是那个领导不让我看那个文件是哪里宣,我让我看那几条款,我要求把文件复印他也不肯。按理讲上面有政策下来领导不是要好好传达的吗?怎么我们老百姓都不知道。所以我就更摸不着头脑了,村里大队的规定和镇里领导给我看的规定也不符。就不知道这况法律是怎么定的?请求帮助

其它综合
2010-07-13 13:17:4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