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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转弯的出租车与直行电动车相撞,交警认定为出租车负全责,已经达成协议,双方的车已经取出去修理,但问题是我的电动车维修费用由他们的保险公司赔偿,电动车修好后出租车老板也不去修理厂付钱(根本就联系不上他,一直处于呼叫转移中,只有肇事司机电话能打通),导致我的电动车也无法拿到. 请问:1.如果一直联系不上出租车老板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去维护我的权利? 2.当时在交警队达成的协议是只赔偿了我们的误工费,但是由于交警书写程序,把续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一并算进去了,当时让交警去掉,交警说必须这样写的,因为脸上还有伤没有好,怕留下疤痕,当是和出租车老板说好的有疤痕还会再找他。A:如果脸上的伤好了后有疤痕我们可以再找他们吗? B:如果他们一直拖着不付钱,我们还可以问他们要交通费吗? C:如果保险公司给予的赔付标准太少,电动车修好后我不满意又该怎么办? D:只有出租车的车牌号和手机号,我怎么才能找到他?

交通事故
2010-07-10 10: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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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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