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入赘我家四年,我们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结婚头年我们的感情很好,自孩子生下后,丈夫因为做生意不成,把责任推到我和我父母身上,说我们没给他钱不支持他,从此对我和我父母诸多挑剔,更甚至严词侮辱,偶尔对我还会有家庭暴力,我觉得我们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向丈夫提出离婚,丈夫要求我赔偿,可是,我们结婚后经济一直都是AA制的,女儿的生活费也一直是我父母支付,这样我也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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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须赔偿他,因其有家庭暴力,离婚时你还可以要求其赔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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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并可要求他支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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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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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还是不需要的,看小孩柜谁抚养,对方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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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他有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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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