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事想咨询,我家是顺义的,我和我老公和孩子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因为没有钱付首付,向我婆婆借钱,(她有三处房子,都闲着不让我们住,其中动迁的一套平房和老家一套平房都是我老公出钱买的,写的她的名字)她让我跟她签协议,要协议内容是:如果我和我老公离婚了,房子归老太太所有,我不能带走一点财产。昨天为这事我老公和我吵架,我不想签,我想借她的钱,我慢慢还她也行。可我老公也让我签,我不签还打我,差点被打死,我想他们肯定是有预谋的,因为我说,如果他妈妈不借钱给我,我自己借钱买房子先付首付,等我自己赚钱慢慢换房贷他们都不愿意。请问这样的协议会成立吗?因为我看新闻说,经济适用房有年限的,想买了再卖等出了年限把国家给付的那一部分也交上自己才有买卖权利。我现在走投无路,感觉很迷茫,离婚也不是能解决的事情,我咽不下这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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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身就是无效的,就是签了也无效。你可以不签。我还真不好劝你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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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协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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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协议,你可以拒绝签字。如有家庭暴力,建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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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借你找别人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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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说的情况,应该是有离婚的可能。等你签了到时候你就什么也得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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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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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