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3月份代理广州一公司的品牌;合同约定在我代理的区域内(我是做县级代理);未经我的同意公司不能在我的代理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和经销商;但最近当地的一市级代理在我的代理区域内开了一家店;请问公司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合同约定;我可以要求同公司解除合同并退回我的代理费吗;另赔赏我的门面装修;房租费和广告费吗;像这样的官司要打;胜诉的机会大吗;谢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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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对方已经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起诉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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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合同约定应该是独占性的特殊许可经营权,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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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反“未经我的同意公司不能在我的代理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和经销商”的违约责任,则按合同约定处理。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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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