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住虹口区老式公房底楼,88年在自家围墙内盖了部分平顶(平顶未高于并超出围墙)。最近装修房间时平顶也装修了一下。装修之前也与二楼邻居打过招呼,但是他们并没异议。
当我装修完毕后,邻居以违章搭建为由再次强烈要求我将其“依法”拆除,而我以为此搭建已经存在20多年了,而且相安无事,为什么我好不容易装修好你坚定要求我拆除呢?为此我只能请求法律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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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是违章建筑不以时间长短为依据,而应该以有关主管部门的认定为依据。主管部门不予认定的,不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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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建筑如果影响到对方的正常生活或对其专有及共有房屋部分的使用,则需要拆除,如果不影响,那则是公家的事,就是违章是违章,但是对方没有诉权,因为没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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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还是协商为前提,有困难找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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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