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和我女儿在小区里走路被汽车撞了,现在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婆婆左腿膝关节半月板损伤,住院做了手术,我女儿都是外伤,我婆婆66岁,女儿15个月,住院费用15000都已是对方付了,我由于婆婆住院期间要照顾小孩请了一个月事假,婆婆半月板不能修复了,只能是磨平了,,让走路不疼.手术后没影响走路,她这样的情况不够成伤残吧?现在要谈到赔偿了,不知道我们能按哪些条例来进行索赔,分别怎么计算的.谢谢律师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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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对方车主及保险公司索赔,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申请法院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可委托律师代理索赔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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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板损失是否构成伤残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伤情稳定后你方可以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构成伤残,另行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涉及法律文件较多,最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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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
如不构成伤残,也可以就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事项向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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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构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
如不构成伤残,也可以就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事项向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常州本地,如需律师介入帮助,可以和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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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作为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数额都是固定的。至于数额的计算得结合你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常州律师若有需要可电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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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